公司治理
審計委員會組織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前項或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時,本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成員
職稱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備註 |
獨立董事 | 潘燕民 | 文化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士 錸德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 召集人 |
獨立董事 | 吳清沂 | 國立清華大學 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 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 |
獨立董事 | 林月霞 | 東海大學會計系 學士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 |
獨立董事 | 李展南 | 國立中興大學企管所 碩士 伍豐科技(股)公司 副總經理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1年06月23日至114年06月22日,迄今已開會12次(A),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獨立董事 |
潘燕民 |
12 | 0 | 100.00% | 連任,111年6月23日改選。 |
獨立董事 | 吳清沂 | 12 | 0 | 100.00% | 連任,111年6月23日改選。 |
獨立董事 | 林月霞 | 12 | 0 | 100.00% | 連任,111年6月23日改選。 |
獨立董事 | 李展南 | 7 | 0 | 100.00% | 新任,112年10月23日改選。 |
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於107 年成立審計委員會,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4名獨立董事組成,並推舉獨立董事潘燕民先生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核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性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規則及存在或潛在風險之控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