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薪酬委員會組織

一、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立董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二、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

三、本委員會之成員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三人者,應自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三個月內召開董事會補行委任;但因獨立董事成員解任且無其他獨立董事者,在公司依規補選獨立董事前,得先委任不具獨立董事資格者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並於獨立董事補選後委任之。

四、本委員會之成員於委任及異動時,公司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獨立性,應符合薪酬委員會職權辦法第五條及第六條之規定。

薪酬委員會之職權

一、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二、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薪酬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主要學經歷備註
獨立董事
潘燕民
文化大學經濟研究所碩士
錸德科技(股)公司副總經理
召集人
獨立董事
吳清沂
國立清華大學 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
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林月霞
東海大學會計系 學士
大中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所長暨執業會計師

獨立董事
李展南
國立中興大學企管所 碩士
伍豐科技(股)公司 副總經理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屆薪酬委員會任期:114年05月13日至117年05月12日,迄今已開會3次(A),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獨立董事
潘燕民
300%連任,114年5月13日委任。
獨立董事
吳清沂
300%
連任,114年5月13日委任。
獨立董事
林月霞
300%
連任,114年5月13日委任。
獨立董事
李展南
300%
連任,114年5月13日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