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本公司稽核室為獨立單位並配置專任稽核人員共1名,直接隸屬董事會;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於定期或必要時向審計委員會、董事長報告,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

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明訂內部稽核查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例行實務作業是否適當,以達內部控制制度目的;內部控制制度及稽核範圍包涵本公司所有作業及本公司之子公司。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稽核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情形,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已存在或潛在內部控制缺失的另一個管道。內部稽核於執行稽核計畫查核作業後出具書面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定期交付審計委員會查閱。

稽核室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評估結果,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做為建議本公司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須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後送董事會同意為之。稽核主管如有異動,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異動原因及異動內容,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